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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序号:116233  索引号:J0001-2101-2020-0166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网站发布:2020/7/24

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91125日至1210日,省委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濮阳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202043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组织协调和推进、“散尘”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散煤治理和“双替代”工作、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豫环督办函〔20206号)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个根本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健全惩防机制,切实抓好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思想引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业务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面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整改。

(二)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对照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科学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反馈问题具体到事、落实到人。严格实施销号管理,拉单挂账,跟踪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能落实。

(三)坚持从严从实。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不推卸、不遮掩,以最严实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狠抓整改,全面提升整改标准,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四)做到举一反三。以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强化统筹调度,坚持举一反三,注重结合实际,推动成果转化。在抓好专项整改的同时,回顾反思,认真总结,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放大整改效应,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奋力攻坚的实际行动。

三、工作目标

(一)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梳理出的638项整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认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实施动态台账管理,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以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突破口,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狠抓“三散”污染治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着力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能力,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提升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的提升作用,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环保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抓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以严格的督导考评倒逼任务落地、工作落实,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环保工作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和干部学习培训、自主选学的重要任务,及时学习研读,深入贯彻落实。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保护环境作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对督察反馈问题逐项研究分析,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狠抓整改落实。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实现动态清零。扩大“双替代”成效,严格落实供暖季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政策,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开展“双替代”成效评估,建立完善农村清洁取暖补贴机制。推进散煤污染治理,继续推行全域禁煤,持续开展市、县、乡、村四级燃煤散烧检查,严禁散煤生产使用,严防域外散煤流入。加强秸秆禁烧监管,认真抓好秸秆、生活垃圾、杂草等禁烧,严格执行5万元/火点财政扣减,努力实现夏秋收“零火点”。规范成品油市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行为,形成闭环式监管链条,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击黑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狠抓餐饮油烟治理,开展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摸底排查,倒逼排放不达标餐饮业有序退出。严控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建筑工地“八个百分百”)要求,严禁市建成区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配置砂浆;推进“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湿法作业”,科学制定洒水方案,达到“双10”标准;全面落实公路“路长制”,加大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成市、县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摸底排查,台账管理,推进搬迁改造;实施化工企业“红黄蓝绿”标识动态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和高污染企业。持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比重,全面排查重污染燃料工业炉窑,完成燃煤设施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持续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路运输,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优化重型车辆绕城通道路线,完成普通干线公路多向绕城建设。持续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推进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完善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切实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强夏秋农机作业指导,有效控制农业扬尘。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能力,定期分析研判环境空气质量形势,落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将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三)坚持铁腕执法,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完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效力。进一步细化网格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沟通反馈、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完善依法治污机制,颁布实施《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通过立法解决散煤污染防治缺乏管理标准、技术规范、行为规范的问题;制定《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办法,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部门执法处罚裁量幅度。梳理有关部门污染防治职责划分中的交叉点、重合区,进一步捋清责任,确保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着落、有回应。强化考核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的通知》(濮环攻坚〔20201号),实行月通报、年考核,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落实不力的处罚问责,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考核奖惩促工作落实,以工作落实促目标完成。完善市、县、乡帮扶指导机制,建立针对县(区)、乡(镇、办)的帮扶指导机制,一手抓监督抓执法抓检查,一手抓帮扶抓指导抓服务,制定“一县一策”“一乡一策”,分类指导各级各部门科学治污、精准治污。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督察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推动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任务,成立相应的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域、本行业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指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左右衔接、上下联动,杜绝推诿扯皮,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问效。加大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不断健全督察整改机制,坚持从根源抓起、从细节做起,补短板、堵漏洞,发现问题、列入台账,现场交办、跟踪督办。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县(区)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展开宣传,健全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举措、经验做法、整改成效以及典型案例等,积极营造全员上阵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附件: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 件

 

 

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20191125日至1210日,省委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2020430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市逐条逐项共梳理出638项整改任务。

一、组织协调和推进需要进一步加力

(一)新发展理念还需落地见效

1.在走访检查中,明显感觉绿色发展理念没有深入人心,一些县(区)和部门领导缺乏“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的观念,就环保指标论环保指标,不能把环保与发展有机融合、协同推进。比如,有一些地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方法上还存在“一刀切”倾向,在得知督察组检查中发现了问题后,不论能否整改提升、不论其问题性质,只想一拆了之、一关了之过关。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2)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安排环保工作。(3)坚持依法依规、科学施策、精准治污,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责任领导:宋殿宇 市委书记

     杨青玖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牵头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范县制定了木材加工企业提升整治专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为201810月,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大量企业没有完成提升整治,已完成并给予备案的企业治理标准不高、污染防治设施落后,既占用环境容量空间降低供给效率,又拉低了环境质量指标。

整改目标:完成木业产业集群综合整治。

整改措施:(1)对木材加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掌握详实情况,建立清单。(2)赴山东、河北等木材加工企业规范整治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3)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规范提升整治方案,分行业、分批次、分层次逐步规范提升,确保按期整治到位。(4)针对已备案、治理标准不高、污染防治设施落后的企业,实施重点整治,规范厂房设计建设,规划厂区布局,增设环保设施,整治卫生环境,减少扬尘污染。(5)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责任领导:赵丽玲 范县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范县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10月底前

(二)推进机制存在薄弱点

3.县(区)在人员配备等方面力量薄弱,多数县(区)由新担任领导分管环保,工作进入状态尚需一个过程。

整改目标:增强人员配备,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理顺并着力建设职能配置科学、组织机构优化、运行顺畅高效的体制机制。(2)强化专业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力打造“环保铁军”。(3)每周召开攻坚办主任办公会,各县(区)分管环保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强化沟通交流,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4.“三散”污染治理“1+5”办公室协作机制作用不明显,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不力,对牵头事项不召开联席会研究,工作方案操作性不强,工作任务考核不严格,配合单位消极应付,缺乏配合沟通。

整改目标:充分发挥1+5”办公室协作机制作用,深入推进“三散”污染治理。

整改措施:(1)进一步完善市控尘办、市散烧办、市渣土办、市油烟办、市禁烧办组织架构,加强对“五办”的组织领导。(2)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市攻坚办充分发挥统筹调度作用,加强与各办的沟通对接,定期召开“1+5”办公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日常问题,及时共享信息。

责任领导:黄守玺 市政府副市长

     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张连才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控尘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散烧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渣土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油烟办(市城市管理局)、市禁烧办(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5.问责力度明显偏弱,2019年以来至督察进驻,濮阳市涉及环境问题的责任追究中处级干部1人,问责的37名科级干部中多数采取的是约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落后的3个县(区)无一人按规定受到环保问责。

整改目标:紧盯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的通知》(濮环攻坚〔20201号),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通报、年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县(区)、乡(镇、办)和行业部门进行量化问责。(2)加大问责力度,坚持监督全覆盖、问责零容忍原则,用好环保领域问责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级攻坚办、纪委(纪工委)之间的协调联动,实现监督检查、问题查处、案件移交、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的闭环式工作链条;对环保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查处案件时既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追究责任领导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李向前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6.全民治污的整体氛围不浓厚,2019年环境举报奖金发放为0,督察组入驻后开通举报热线、信箱,但反映问题的数量偏少,在头批进驻的9个省辖市中数量最少。

整改目标:营造全民治污的浓厚氛围。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19231号),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后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2)开展全媒体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客户端等平台,推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专版专栏,在“智慧濮阳”APP开通环保频道。(3)开展“三散”污染治理攻坚先锋系列报道,对在“三散”污染治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采访报道,传播环保正能量。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7.企业的主体责任没有压实,在督察组进驻以后的应急管控期间,在城市建成区还有“散乱污”企业照常生产。

整改目标:引导企业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压实属地责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1)积极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了解企业环保需求,指导企业强化污染治理,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和巡查检查,杜绝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8.企业的主体责任没有压实,在督察组进驻以后的应急管控期间,在城市繁华地段,还有工地在无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的情况下开门施工。

整改目标: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建筑工地“八个百分百”)等制度。

整改措施:(1)通过督导巡查、月通报、半年考评等方式,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属地政府、行业部门齐抓共管。(2)严格执行《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建筑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和〈濮阳市商砼站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濮建尘办〔201991号),对“散尘”治理存在问题的责任主体予以梯次惩处。(3)通过“星级工地(商砼站)”评审工作,树立正面典型,抓两头、带中间,提升项目企业文明生产水平。

责任领导:黄守玺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三)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持续提高

9.在督察过程中接触一些县(区)领导干部,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意识不足,工作中凭个人经验、凭自己感觉,碰到问题要么怨天尤人强调客观,要么“病急乱投医”“眉毛胡子一把抓”,运用靶向监测、污染源追踪溯源、污染热点动态分析等定量定向技术不足。比如,洒水抑尘方案不科学,在高湿天气洒水反而可能加速PM2.5生成;工业区无组织排放、异味治理上对污染源定位不够精确,无法追根溯源。

整改目标: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持续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整改措施:(1)借助专家团队智慧,集体会诊,科学研判,紧紧围绕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制定对策,精准管控。(2)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实现环境监测监管智能分析、综合应用、精准执法。(3)科学制定洒水抑尘方案,每天根据气象情况发布当天洒水抑尘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领导: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四)环境质量形势压力仍大

10201919月份,参加全省排名的5个县,进入全省后20的共计20次,其中,2月份5个县全部进入后20,其中1个县有5个月进入后20。自201986日全省“三散”专项治理会议召开至1124日(督察进驻前),濮阳市PM10平均浓度82微克每立方米,不降反升1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有69天,同比减少了11天;臭氧浓度186微克每立方米,不降反升17微克每立方米。

整改目标: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2013号),明确2020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制定重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2)继续实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参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对各县(区)实行空气质量月度生态补偿考核奖惩。(3)严格落实濮环攻坚〔20201号文件,对县(区)、乡(镇、办)、市直单位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排名、年考核。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112019年范县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严重,有7个月份进入全省后20名。

整改目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全省排名位次。

整改措施:(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目标导向,采取强力措施,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省级考核排名位次。(2)严格落实《范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范县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范环攻坚办〔20208号)和《范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范县2020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范环攻坚办〔20209号),厘清压实责任,积极推动工作落实。(3)实施交办案件红黄蓝“三色交办、三色督导、三色问责”推进机制,对环保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赵丽玲 范县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范县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二、“散尘”污染治理问题突出

(一)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问题严重

12.濮阳市辖区内大量建筑工地和商砼站“六个百分百”执行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开展“散尘”精准管控,大力整治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建筑工地“八个百分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及时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2)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要求,积极推进“两个禁止”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3)加大市级“散尘”治理工作巡查督导力度,建立“散尘”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

责任领导:黄守玺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13.濮阳市在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工作中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2019年全市对工地扬尘问题共计处罚1400余万元,但运用“列入黑名单”手段的只有1起,“逐出市场”等手段尚未使用。

整改目标:规范施工工地问题惩处流程及结果运用,推动多手段综合监管。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濮建尘办〔201991号文件,根据“散尘”治理问题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停工整顿、列入“黑名单”、清除出濮阳建设市场等梯次处理。(2)严格依法行政,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黄守玺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14.督察组现场检查的33个工地中有21个存在突出的扬尘问题。

整改目标:以个性问题整改为抓手,督促工地“散尘”治理制度落实。

整改措施:(1)调查核实“散尘”问题工地清单,责令整改,依法查处。(2)举一反三,加大对各类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依法依规查处。

责任领导:黄守玺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15.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覆盖不到位,全市在建规模以上建筑工地中仍有6家未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督察组抽查“濮阳市扬尘监测管理平台”已联网的90个工地中,有21个处于离线状态。

整改目标:实现在建规模以上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监控全覆盖。

整改措施:(1)调查核实未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的6家建筑工地,责令安装到位,并与主管部门联网。(2)对“濮阳市扬尘监测管理平台”联网情况进行排查梳理,确保所有在线监测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数据正常传输,发挥实效。(3)加强日常督导巡查,强化规模以上建设工地在线监测监控制度落实,实施全地域、全时段、全过程动态监管。

责任领导:黄守玺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16.濮阳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新校区施工项目在线监控系统长达3个月不能正常运行。

整改目标: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有效利用。

整改措施:(1)进一步调查核实督察组发现问题,责令整改。(2)强化日常监管,对全县施工项目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孙庆伟 濮阳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濮阳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二)道路和堆场扬尘污染治理不到位

17.督察发现,驻地(濮阳迎宾馆)周边主干道洒水和湿扫作业频次明显不足,部分绿化带、街道路肩上黄土裸露,一些道边绿植挂满浮尘。

整改目标:对濮阳迎宾馆周边道路进行湿扫、洒水作业,对黄土裸露区域进行整治,减少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科学制定洒水、机扫作业计划,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调整机扫、洒水频次。(2)加大治理力度,对濮阳迎宾馆周边区域裸露黄土进行绿化或硬化。

责任领导:邵 平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18106国道苏北路口受东南侧拆迁工地扬尘影响,路面积尘严重,清扫不及时。

整改目标:彻底清理道路积尘,达到“以克论净”标准,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一天两扫,全天保洁”工作制度,及时清扫道路积尘和垃圾。(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以克论净”。

责任领导:高尚功 华龙区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华龙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19.豫能发电有限公司大量脱硫石膏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做好企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控工作,减少企业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督促企业按照扬尘防治要求新建(扩建)密闭式物料堆放场所,规范物料堆放管理,在实现物料密闭式堆放前,严格落实物料覆盖防尘措施。(2)督促企业及时清扫厂区及其主要出入口的积尘,增加洒水频次,严防扬尘污染。(3)加强日常监管,增加检查频次,防止问题反弹。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010月底前

20.濮阳市有关部门在苏北路与106国道交叉口东侧设置一根无人值守的2.8米限高杆,仅在距离该限高杆东侧不到20米处,一条未硬化道路曲折通往106国道,不少限行重型车辆通过该道路绕过限高杆进入106国道濮阳城区段,绕行过程中再次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

整改目标:阻断未硬化土路通行,避免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挖断封堵未硬化土路,覆盖封堵土堆,严防扬尘污染。(2)强化限高杆管理,发挥限高杆应有作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高尚功 华龙区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华龙区政府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三)施工工地管控豁免存在越权审批现象

21.督察发现,濮阳市南乐县腾飞建材有限公司、范县诚程砼业有限公司、濮阳县濮上人家四期工程均由所在县(区)违规审批豁免,未落实橙色预警管控要求,濮阳县濮上人家四期工程土石方作业还未落实湿法作业要求。濮阳市开发区世源友通商砼站由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审批为豁免企业,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继续生产,现场存在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露天作业无抑尘措施、厂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以上问题,反映出濮阳市施工工地重污染天气豁免审批程序混乱、把关不严,日常监管流于形式。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施工工地重污染天气豁免审批程序。

整改措施:(1)调查核实越权审批问题,依法查处。(2)调查核实南乐县腾飞建材有限公司、范县诚程砼业有限公司、濮阳县濮上人家四期工程、开发区世源友通商砼站未落实橙色预警管控要求等问题,责令整改,依法查处。(3)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商砼站、工业企业开复工签批制度。(4)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

责任单位:濮阳县、南乐县、范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3月底前

三、“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不够深入

(一)“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到位

22.濮阳市“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至督察进驻时,查处“散乱污”企业48家,督察组在进驻期间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就有32家(其中范县有13家),其中工业“散乱污”企业25家,农业“散乱污”企业3家,服务业“散乱污”企业4家。

整改目标: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1)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和巡查检查,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杜绝“散乱污”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2)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督查活动,对各县(区)“散乱污”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对督察组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责成相关县(区)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0月底前

23.范县有板皮、板条加工点(商户)144家,办理环评手续的仅有59家。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完善环评手续,提升木材加工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整改措施:(1)对板皮、板条加工点(商户)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工作清单。(2)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完善企业环评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实施搬迁或取缔。(3)按照《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整治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2016号)要求,对木业园区进行提升。

责任领导:赵丽玲 范县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范县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10月底前

(二)“黑加油站”打击存在漏洞

24.濮阳市在打击“黑加油站”工作上力度是大的,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点。督察组进驻期间发现,濮阳县森大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存在一处非法加油点,未办理任何手续;台前县吴坝镇陆庄村一处“黑加油站”,未办理任何手续,院内有2辆流动加油车正在卸油作业。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措施:(1)调查核实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依法查处。(2)严格落实濮阳市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处理规程,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黑加油站(点)打击整治工作,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责任领导:张宏义 市政府副市长

     王延青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濮阳县、台前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四、散煤治理和“双替代”工作不够扎实

(一)“全域禁煤”未全面有效落实

25.濮阳市201911月份印发《全市范围禁止燃煤散烧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19223号),实施“全域禁煤”,但督察组在进驻期间发现燃烧散煤问题10起。

整改目标:严格散煤管控,全力推进全域禁煤。

整改措施:(1)调查核实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依法查处。(2)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始终保持散煤污染高压管控态势。(3)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监管,强化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售煤,严防域外散煤流入我市。(4)加强日常排查梳理,严格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动态监管,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散烧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散烧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26.部分县(区)“全域禁煤”工作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如禁煤后现有存煤如何处理,未有明确的指导意见。

整改目标:科学指导,严格落实“全域禁煤”。

整改措施:(1)加大业务培训和帮扶指导工作力度,引导属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合理的散煤置换回收措施,并强化督导落实。(2)颁布实施《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全域禁煤”工作落实。(3)组织、指导县(区)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常态化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夏季重点治理市场主体经销、燃用散煤问题,秋冬季开展全面集中治理行动,确保“全域禁煤”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散烧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散烧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27.散煤治理监管存在盲区,农业大棚和畜禽养殖场散煤燃烧现象普遍存在。

整改目标:统筹做好农业大棚、养殖场散煤治理,消除散煤燃烧现象。

整改措施:(1)对农业大棚、畜禽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排查出的燃煤设施和散煤进行清除,引导业主进行清洁能源替代。(2)集中用煤时节,开展专项排查。(3)严格监管,对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责任领导:张连才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二)“双替代”改造工作数据不严谨

28.督察发现部分县、乡上报的“双替代”数据存在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目标:重新核查各县(区)“双替代”完成数据。

整改措施:(1)督促县(区)明确专人核查“双替代”完成数据。(2)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各县(区)核查开展情况。(3)对完成核查的县(区),开展抽查比对,确保数据准确。

责任领导:赵建玲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29.濮阳县子岸镇子岸集村部分居民家中虽已安装“气代煤”壁挂炉,但在配套燃气管网正在建设、尚未接通天然气的情况下,该镇政府上报该村“双替代”改造任务已完成。

整改目标:加快管网建设,完成“双替代”改造任务。

整改措施:(1)对全县“双替代”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上报数据准确。(2)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台账,加快子岸集村管网建设,尽快达到用户使用条件。

责任领导:孙庆伟 濮阳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濮阳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不够到位

(一)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

30.从产业结构上看,濮阳市整体产业结构偏重、链条偏短,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85.2%2019年前10个月,石油化工产业增加值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近2个百分点。

整改目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工业化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整改措施:(1)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以生物基材料、新型功能材料、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开展产业调研,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2)严格落实国家、省最新政策要求,督导各县(区)严格项目备案管理,严防新增过剩产能。(3)积极推进“三大改造”,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领导:赵建玲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12019111月份,濮阳市纳入在线监控的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增加6.0%,与全省废气污染物32.7%的减排量相差较大。

整改目标:继续强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有效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量。

整改措施:(1)巩固2019年度工业污染“六治理”工作成效,20207月底前,指导2019年度完成“六治理”任务的工业企业进行自主验收备案。(2)对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进行清洁低碳能源替代改造。(3)全市245蒸吨/时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0月底前

32.从运输结构上看,濮阳市铁路总里程109公里,不足全省2%,大部分货运依赖公路,加之又处于三省交界地带,多条高速密集贯穿全境,其中1条从主城区穿城而过,国省道离城区较近,过境重型货车多,且危化运输车辆禁走高速公路,机动车尾气及车辆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加快铁路专用线谋划建设,加强高速公路路面保洁,优化完善公路网。

整改措施:(1)完成恒润石化铁路专用线改扩建项目建设,并投用。(2)鼓励引导有升级改造意愿的企业,对自建铁路专用线进行升级改造或对外开放共用,充分提升瓦日铁路运输能力。(3)按照全市物流规划,谋划布局一批铁路物流园区和配套铁路专用线项目。(4)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扬尘治理要求》(DB41/T18222019),配足清扫设备和人员,保证清扫保洁频次和效果。(5)优化路检路查站点设置,加大对超标排放柴油货车的处罚力度。(6202012月底前力争完成普通干线公路多向绕城通道(S214南乐至濮阳县段、S215南乐境全线、S501台前境全线)建设。

责任领导:赵建玲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3.从规划布局上看,西部工业区距离市主城区仅1公里,聚集有80多家工业企业,耗煤量占濮阳市原煤消费总量的80%以上,污染物集中排放不易扩散;位于濮阳市东南方向(主导上风向)的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内聚集了濮阳耐材等大量企业。

整改目标:产业空间布局持续优化。

整改措施:(1)编制全市产业集聚区规划纲要,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明晰优化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2)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3)组织开展产业集聚区观摩考评活动,强化跟踪评价和督导服务,推动产业集聚区绿色发展。

责任领导:赵建玲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濮阳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34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曾反馈过濮阳市“化工围城”问题,截至督察进驻时当地制定的《濮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工作实施方案》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濮阳市城区内的65家工业企业中仅有1家基本完成搬迁入园工作,2家有搬迁意愿,其他尚无任何搬迁动作。

整改目标:加快实施企业退城入园,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整改措施:(1)出台《濮阳市推进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实施办法》,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有步骤地稳妥实施企业退城入园。(2)优化调整城市发展规划,促进企业转型升级。(3)加快推进中原总机、中粮面业、天健生物等具备搬迁条件的重点企业退城入园。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不够有力

35.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存在部分企业排放量不降反升、停产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目标: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

整改措施:(1)编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将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做到减排措施全覆盖,保障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2)通过企业大气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控数据、用电量等,研判分析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县(区)予以调查处理。(3)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对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确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

责任领导:高建立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濮阳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13月底前

36.开发区龙丰纸业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车辆运输物料;范县唯森木业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未落实管控要求,现场检查时正在违规喷漆作业。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整改措施:(1)调查核实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依法查处。(2)强化执法监管,采取晨查、夜查等形式对企业不定期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赵丽玲 范县县政府县长

     邵 平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范县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六、其他问题

37.范县辖区内濮阳市润杨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通过渗井、渗坑、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工业废水。该企业距黄河支流金堤河直线距离仅有1.5公里,渗井中的水样经检测,氨氮浓度超出排放标准7.8倍,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381毫克/立方米。

整改目标:确保濮阳市润杨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整改措施:(1)进一步调查核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查处到位。(2)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私设暗管排污、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私自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工业企业的监管,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责任领导:赵丽玲 范县县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范县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38.濮阳市开发区王助镇辖区内长期存在严重破坏耕地、非法开采砂土现象,现场检查的采砂场均未取得环评手续,场内砂土露天堆放未覆盖,采砂点至省道道路未硬化,生态破坏和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责令整改,依法查处,恢复土地原貌,实现常态监管。

整改措施:(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非法采砂场查处到位。(2)组织清理砂场露天砂土,联系土源进行土地复耕,积极恢复土地原貌。(3)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保护土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邵 平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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