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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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序号:1000006769  索引号:J0001-2101-2023-0162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濮阳日报社 网站发布:2023/10/30

根据国家和省空气质量最新预测预报结果,预计1029日至31日,濮阳市将持续经历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为最大限度减轻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濮阳市经研究决定,自102915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与以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比,本次预警期间,暂不实施机动车限号交通管控;对绩效评级为A级、绩效引领和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烧结砖瓦、水玻璃(硅酸钠)企业继续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同步停止车辆运输。

除了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在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濮阳市将推进全域秸秆禁烧工作,严禁垃圾、树叶等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全面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督促各类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要求。严格机动车管控,除城市运行保障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县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通行,过境重型车辆绕行市城区;除涉应急抢险外,渣土车停止运输作业;对市城区内违规上路的拖拉机、三马车、冒黑烟车等高污染车辆,将依法查处。与此同时,濮阳市还将全面做好餐饮油烟、道路清扫和周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全面减排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

市环委办将加大力度,督导各项应对措施落细落实,对管控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部门和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因高值热点消除不及时或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依纪依规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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