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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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序号:1000007622  索引号:J0001-2101-2023-0244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濮阳日报社 网站发布:2023/12/25

根据国家和省空气质量最新预测预报结果,以及1221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计1223日起,濮阳市将经历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削减污染峰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濮阳市经研究决定,自1222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与以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比,本次预警期间,暂不实施机动车限号交通管控;对绩效评级为A级、绩效引领和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烧结砖瓦、水玻璃(硅酸钠)企业继续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同步停止车辆运输。

除了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在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濮阳市严禁露天焚烧生物质和垃圾,严禁垃圾、树叶等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全面推进扬尘污染管控,督促各类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要求。严格机动车管控,除城市运行保障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县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过境重型车辆绕行市城区;除涉应急抢险外,渣土车停止运输作业;对市城区内违规上路的拖拉机、三马车、冒黑烟车等高污染车辆,将依法查处。同时,濮阳市将全面加强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和使用检查,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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