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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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三批)

序号:1000007636  索引号:J0001-2101-2023-0246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发布:2023/12/25

2023年12月1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2件,涉及县区为经开区、清丰县,受理编号:X3HA202312140058、D3HA202312140018。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 2023年12月25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A202312140058

濮阳市经开区濮上路与五一路交叉口西湖御景湾,汽车进出鸣笛才能开门,噪音很大;电梯运行有噪音。

濮阳市

经开区

噪音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属实、1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经查,该问题属实。西湖御景湾小区共计912户,车位按照1比1配建。已录入车辆共计1400辆,出现一位多车现象。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秩序管理,路面禁止停车,车位实行实名制管理。由于车位全部已售,临时车辆无法进入,需登记后方可进入,因登记需要时间,在等候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鸣笛现象,影响居民生活。

2.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濮阳市经开区西湖御景湾小区聘用专业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服务,并聘请专业电梯维保公司对西湖御景湾小区内的电梯定期维护保养。西湖御景湾小区共有24台电梯,结合物业公司提供的业主反馈问题及小区楼层设计结构,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西湖御景湾小区内1#、2#、3#、5#、8#等5栋楼7户,入户选取距离电梯最近的卧室进行噪声检测。经检测,符合环保要求。

部分属实

加强物业管理,车辆出入口增设提示牌,同时加强物业车辆出入口秩序维护员的服务意识,从而减少进出小区车辆鸣笛。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西湖御景湾物业服务公司在车辆出入口增设了禁止鸣笛提示牌、限速牌、对外来车辆禁止入内提醒。

2.制定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加强进出车辆秩序管理和引导服务,增设秩序维护人员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引导服务,减少车辆鸣笛。

3.在电梯境内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分贝。

已办结

 

 

2

D3HA202312140018

濮阳市清丰县阳邵镇苏堤村南边,华彬新型建材厂,1.在耕地上违法取土,破坏耕地,烧制明令禁止的黏土砖。2.法人张先生私开国土自然资源局的公章,提供虚假证明,来骗取办厂所需的手续。3.厂老板贿赂市里专业技术人员偷偷调整环保在线检测设备,上传虚假数据。

濮阳市

清丰县

生态

经调查3个均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不属实。一是清丰华彬新型建材厂生产原料为煤矸石、建筑垃圾、城市建设地槽土;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并经专家认定,城市建设地槽土、渣土属于城市建筑垃圾,生产的实心砖不属于“禁实”“禁粘”范畴。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走访清丰县阳邵镇西阳邵一村村民张贵山、张振利,西阳邵四村刘理法,苏堤村孔士广,上述4人均出具了证明,表示未发现该厂存在“在耕地上挖土、取土行为”。二是2023年12月16日,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认定该厂办厂手续中2016年12月20日原清丰县国土自然局地籍管理股出具的地类证明真实有效。三是经询问清丰华彬新型建材厂法定代表人及第三方运维公司(濮阳市盛东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均表示没有贿赂行为,濮阳市盛东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对设备参数做任何调整,全部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日常运行维护。2023年4月,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该厂配备安装数采仪,数采仪自动记录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数据和参数并上传至省、市在线监控平台,如有异常将下发预警通知。至今该厂未收到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数据和参数预警通知。2023年12月16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分局现场检查该厂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以及运维记录、台账等,未发现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存在异常情况。该厂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维且无违规操作情况,不存在违法调整在线监测设备和上传虚假数据问题。

不属实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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